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7-1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0~2023-07-17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應屆畢業生可)
二、個性開朗、細心負責、品行端正。
三、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需熟稔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相關作業,具溝通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綜合收件櫃臺、為民服務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及指派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3、1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7月26日止,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至復職前1日止)
月支新臺幣26,900元。
1.應檢具之證件: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本案職缺相關附件下載或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開啟附件下載報名表使用。請電腦打字、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件影本。
(4)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等證件影本。
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報名方式:
(1)請於112年7月17日前將相關經歷證件資料逕(寄)送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4樓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李先生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
(2)信封請加註「應徵資訊課臨時人員職務代理」,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3)聯絡人︰李先生02-29172969分機600
3.甄審通知︰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餘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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