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管理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預估缺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5~2023-05-11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現職資訊處理職系公務人員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至第5款情事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三、具地政資訊業務實務經驗為優。 |
工作項目 | 一、地政相關資訊系統軟硬體維運管理。 二、電腦機房維護管理。 三、網站維護管理。 四、推動資訊安全(ISMS)業務。 五、協助研考及為民服務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
聯絡E-Mail | personnel@mail.ty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於112年5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另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證件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 預估缺正取1名另本所得擇合適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四) 符合資格者擇合適者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