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7-31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 (三)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學院公務車輛駕駛、庶務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資(30,100元至35,770元)及加班費核實計算給予。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報名期限:請於112年7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至「111044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法官學院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報名表,填寫完整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成績或考績證明書影本。 5、最近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6、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7、法官學院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面試甄選: (一)報名人數如超過6名,先以書面審查,擇優至多6名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須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學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甄選簡章及甄選履歷表請至本學院網站(https://tpi.judicial.gov.tw/tw/mp-041.html)→「徵人啟事」連結下載。 聯絡人:本學院總務組吳先生,聯絡電話:(02)8866-4433分機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