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 徵求 科員~2025-05-06

徵才機關 經濟部能源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5-0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能源部門因應氣候變遷減碳行動計畫推動與管考。
二、辦理行政院院會報告及府院重要會議提示事項辦理情形彙整、本部業務會報與早報指示事項追蹤及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E-Mail hcchiang@moea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5月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791 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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