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工讀生 (須為在學學生)~2025-04-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新臺幣31,450元/1人
職稱 工讀生 (須為在學學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1~2025-04-28
資格條件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夜間部在學學生,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品行優良且做事負責認真。
工作項目 一、協助公文傳遞及交換、紙本公文登打。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三、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聯絡E-Mail am327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8日(星期一)止,檢具應繳表件以電子檔寄至am3275@gov.taipei或紙本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秘書室文書股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簡股長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67)(請註明應徵秘書室工讀生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若為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相關資訊如附件甄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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