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5~2025-05-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庶務業務及廳舍修繕等業務。 (二)保全、環境清潔、機電、消防及技工友管理等業務。 (三)小額採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聯絡E-Mail | hv947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