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社工督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所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具3年以上實務工作者。 2.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具5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者。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受理身心障礙個案通報、緊急安置及個案處遇派案及直接服務工作。 2.督導社工員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並附上2吋照片1張)、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2.進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於114年5月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洪社工督導收」,並請註明「應徵社會處聘用社工督導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503。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敘薪標準:七等360至八等472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