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5-10-29

徵才機關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3~2025-10-29
資格條件 一、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採購業務。
二、出納、薪資、勞健保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聯絡E-Mail AF263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繕登】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於「我的應徵」上傳除履歷表以外之以下相關資料影本,且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或蓋章」後,全部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證件
(三)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
(四) 現職最近1次銓審函
(五)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六)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七) 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
(八) 其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其他事項:
一、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人事室江小姐、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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