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徵求 約聘查察員~2025-07-28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查察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7-08~2025-07-28
資格條件 一、具2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心理、公共行政、人力資源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依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性別平等工作法業務實施計畫」之相關科系一覽表)
(二) 非前開科系大學畢業,曾修習計畫指定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認定)。
二、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應徵者可先至測驗網址練習:https://typing.tw/)
三、須具有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局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工作項目 一、受理並調查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評議、處分及後續行政救濟。
二、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通報事宜。
三、協助雇主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
四、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扶助業務。
五、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相關法令諮詢及宣導業務。
六、勞動部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
聯絡E-Mail yulitsai@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徵才期間:自114年7月8日起至114年7月28日止。
薪資待遇:328薪點(現行折合新臺幣45,624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報名資訊: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並一次繳交1式6份:
(一) 報名表【須登載至現職資料,且詳細完整】
(二) 履歷表【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並核章】。
(三) 身分證明文件(含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 學經歷證明文件。【報名參試者需檢附符合指定相關系所學歷之畢業證書(含最高學歷)、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1份,不可用勞保投保證明或契約書取代】。
(五) 具結書。
二、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
三、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期間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收件截止日為:114年7月28日(與公告截止日同),以郵戳為憑,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蔡小姐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聯絡電話:07-8124613轉42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約聘性平查察員職缺」。
四、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五、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14年8月8日前公告於本局網站。
甄選方式:
分三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請應徵者依上列報名資訊,於114年7月28日前將報名資料郵寄至上開指定地址,後經本局審查並篩選,於114年8月8日前將通過資格審查名單與筆試、面試日期一併公告本局網站。
二、第二階段中文輸入測驗、筆試:
(一) 請通過資格審查之人員於指定日期至本局參加中文輸入測驗與筆試。
1.中文輸入測驗須達每分鐘3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才算合格。(應徵者可先至測驗網址練習:https://typing.tw/)
2.通過中文輸入測驗後,再進行筆試。筆試測驗範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知識(題庫請參考附件),分為選擇題(40%)與簡答題(10%)。
(二) 筆試辦理完畢後,另於本局網站公告進入面試階段之名單。
三、第三階段面試:
本局取筆試測驗成績前6名者於指定日期至本局參加面試,並以筆試及面試分數評定總成績,其中筆試佔總成績50%,面試分數佔總成績50%。合格分數為70分(含)以上,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或備取。
備註:
一、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聘用與否視該年度計畫而定)。
二、約聘查察員主要負責行政文書、業務宣導、輔導訪視事業單位等工作,應試者需具基本電腦文書作業、駕駛機車或汽車能力。
三、本次甄選預定備取人員為2名,期間為甄選公告之翌日起6個月,並以遞補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榜示日期及報到:錄取名單經本局核准後公布正取及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指定到職日期向本局辦理報到;倘有正當理由須延後報到情事,應於公告後5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依個案情形審核,惟至遲不得超過1個月。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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