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5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及格,大學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四)熟悉Word、Excel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公所防災搶修等作業輪班。 (六)具有採購法合格證書及工程設計、監造實務經驗者尤佳。 (七)具汽、機車駕照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違章建築查報相關業務。 (二)交通行政綜合業務。 (三)小型工程、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防救災機具維護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四)公園綠地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五)外勤災防業務輪值 (六)其他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聯絡E-Mail | north500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簡章參閱,應徵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汽、機車駕照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