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3-07-24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7-03~2023-07-24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建築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112年7月3日建築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報名參加112年7月3日【建築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人員簡歷表」,填妥簡歷表資料後,E-mail至ejobmail@wd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簡歷表;並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簡式,請填寫完整【包括需填妥簡要自述】,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名,否則不受理。)(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與應聘職類相同或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影印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印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5)英檢及格證明影印本(無者免附)。(6)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與應聘職類「建築」相同職類包含:1.泥水、2.砌磚、3.粉刷、4.面材鋪貼、5.模板、6.鋼筋、7.建築製圖、8.建築工程管理、9.營造工程管理、10.造園景觀、11.裝潢木工;與應聘職類「建築」相關職類包含:1.家具木工、2.門窗木工、3.測量、4.木模、5.電腦輔助建築製圖、6.建築物室內設計、7.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8.油漆塗裝(建築塗裝)。
(四)紙本資料請於112年7月24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建築職類助理研究員職務」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六)聯絡電話: 04-23592181分機1801陳小姐,傳真電話: 04-23590881。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1258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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