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8~2023-08-10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景觀工程、建築、地政學系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高考、普考或相當考試都市計畫職系等相關類科及格,並具有本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具備都市計畫、建築、地政、景觀工程或環境規劃等專業專長(實務經驗一年以上)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土計畫、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社會住宅之規劃、評估及執行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組改後移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聯絡E-Mail | juchi1108@tc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應徵人員於112年8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並於系統依序上傳以下資料影本: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02-27721350轉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