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徵求 工程員~2023-08-10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10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景觀工程、建築、地政學系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高考、普考或相當考試都市計畫職系等相關類科及格,並具有本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具備都市計畫、建築、地政、景觀工程或環境規劃等專業專長(實務經驗一年以上)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國土計畫、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社會住宅之規劃、評估及執行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組改後移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聯絡E-Mail juchi1108@tc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應徵人員於112年8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並於系統依序上傳以下資料影本: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02-27721350轉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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