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徵求 書記~2025-04-10

徵才機關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10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社勞行政職系任 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 ),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工作項目 一、辦理收發文、協辧急難救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業務並依錄取人員 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聯絡E-Mail ntws58@hemei.ch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
二、連絡電話:04-7560617陳小姐。
三、本次甄選係補實之職缺,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四、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 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六、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 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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