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徵求 約聘國際事務人員~2025-04-1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28薪點(月薪約44,280)
職稱 約聘國際事務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14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中、英文聽、說、讀、寫流利之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日文二級)以上,或其他相當之英(日)文檢定合格。
(二) 具有國際事務相關經驗2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辦理城市外交相關事宜。
(二)英(日)文文件之撰擬、翻譯與處理。
(三)辦理國際會議、國際事務相關事項。
(四)辦理國際行銷及訪賓接待專案。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非上班時間依業務需要配合。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
1、徵選報名表、工作經歷說明、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請至行政暨國際處網站/最新訊息/徵才訊息下載,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畢業證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3、處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證明(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4、語文檢定合格證明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上開資料請於徵才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4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7-3373038)。
(二)應徵文件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逾期、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四)本職務月酬標準為328薪點,並依「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及「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辦理年度考核及續聘事宜。
(五)應徵者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如有上開情形者,撤銷錄取資格。

備註:
一、本案屬約聘人力配合約聘計畫採1年1聘,聘用期滿倘未予續聘時,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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