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10 |
資格條件 | 基本條件: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護理、公衛等相關系所畢業。 ※具傳染病防治或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具護理師證書者尤佳。 ※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尤佳。 ※如有英文檢測成績,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工作項目 | 1. 防疫、檢疫等傳染病防治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180號6樓(本署高屏區管制中心)或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9號(高雄港辦事處)或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16號(高雄機場辦事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04月10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81358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180號5樓高屏區管制中心行政室黃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助理員」,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3.聘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薪資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約新台幣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