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21 |
資格條件 | (一) 中華民國國民。 (二)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法律系、所畢業(不含輔系)。 (三) 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依「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之規定,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等。 |
工作地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00215屏東市棒球路9號) |
聯絡E-Mail | toraji@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星期一)止。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及逾期均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 報名地址:900215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報考聘用法官助理」。如有疑問,請電洽(08)7550611轉分機3136洪科員。 (四)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或本院網站(https://ptd.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下載列印。 二、報名應繳證明文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格式紙張製作,並以迴紋針夾齊、切勿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 (一) 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國外學歷須經外館驗證)。 (四) 退伍令正反面(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無免附)。 (五) 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六) 法院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七)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免附)。 (八)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