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9~2025-06-09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家畜禽疾病防治、檢驗等相關業務。 二、動物保護、收容等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聯絡E-Mail | e201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報名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獸醫師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影本。 5. 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如具全民英檢或語文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三、應徵者資料經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或檢附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人:王小姐 電話:07-7462368轉105 備 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經發現後取消錄取資格。 二、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