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立善化國民中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7~2025-11-13 |
| 資格條件 | 一、國内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三、無高普考、各項特考及格後尚在限制轉調期間之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六、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七、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八、未曾受懲戒處分及記過以上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刻苦耐勞、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具備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作職務調配。(與事務組職務輪調,請審慎考量)。 九、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具備操作Word、Excel等文書編輯處理及網際網路應用能力。 十、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者尤佳。 十一、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二、目前延長病假中之人員,報名時應檢附病癒證明。 |
| 工作項目 | 一、審查及填造薪津、兼代課鐘點費及各項津貼之清冊及發放。 二、學生註冊;執行減免各項費用及統計收費。 三、各項經費收支事項及出納簿表之編造登記。 四、代收各項費用及扣繳互助費、保險費,退撫金,全民健保費及所得稅相關事項。 五、家長會出納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656號(臺南市立善化國民中學) |
| 聯絡E-Mail | p748195@tn.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人員於114年11月13日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20 在頁面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請掃描成PDF檔,恕不接受紙本資料),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合併,以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最近1次職務之派令。5.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9年至113年)。7.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無則免附)。8.109年11月12日至114年11月13日獎懲令影本(請依日期先後排列)。9.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另將履歷表及以上檔案掃描後,e-mail至p748195@tn.edu.tw,並請電話確認) 三、連絡電話:請洽人事室蘇小姐(06-5817043分機601)。 四、甄選方式: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選(學經歷證明30%及面試70%),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錄取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ccept.aspx?nsub=K0A430)錄取公告查詢,另以電話通知正取錄取人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六、報名人員之應徵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七、錄取人員報到時,請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