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13~2025-11-21 |
| 資格條件 | •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以上社會福 利、社會、勞工、諮商、法律、復健相關科、系(組)所畢業( 相關科系一覽表詳附件1),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 療師證照。 |
| 工作項目 | • 進用期間:進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薪資待遇:新台幣4萬5,592元/月。 • 工作內容: 1.維護職業災害勞工權益、支持家庭度過危機、協助勞工重返職場。 2.協助個案申請相關津貼給付。 3.視個案恢復能力與需求,提供各項職能復健、職業重建與就業服務需求。 4.視個案需求及條件協助申請各項社會福利救助或提供相關物資運送之資源。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
| 聯絡E-Mail | ling1122@mail.cy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 應檢附證件: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同資格要件所應負之證明文件及相關證件。 • 報名注意事項: 1.自公告日起7日內截止,逾期不受理。 2.書面資料請以掛號郵寄「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 勞工行政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3.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口試,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 甄選方式: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口試,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 • 口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 本公告之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本府得隨時補充之。 • 聯絡人: 梁小姐( 電話:05-3620123#80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