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監察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聘職代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4~2025-10-03 |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公文撰稿、處理行政事務及電腦輸入操作與應用之能力。 2.品德良好、具溝通協調、主動積極、思維縝密及團隊合作等良善工作態度。 (三)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之前1日止。支六等一階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360元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調查行政業務。 (二)協助印卷、校對、編列頁碼、訂卷、整卷、調查案卷清點、歸檔。 (三)協助教育訓練、活動之籌辦,以及蒐證器材、財產管理等庶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監察院監察調查處(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4年10月中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調查處約聘職代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掛號郵寄者均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面試,並依面試結果作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2名,並酌列備取人員2至4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897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