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5-09-25

徵才機關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9-17~2025-09-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無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四)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自治行政、災害防救及協助民防業務。
(二)、辦理社會會福利、社會教育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聯絡E-Mail abc456r@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有意者請於11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合併一個檔案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切結書及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請寄至:fb0131@nt.feng-bin.gov.tw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三、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3)8791350人事室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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