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9-12~2025-09-19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戶籍登記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中心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水林辦公室(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58之1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口湖辦公室(雲林縣口湖鄉文明路16號)。 |
| 聯絡E-Mail | a0932586381@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9月12日起至114年9月19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至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人事承辦收或於114年9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未上傳或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皆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下述2.3.4.項影本請本人簽章)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薪資:約僱三等230薪點(月薪31,993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五)其他: 1、報名人員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2、資格不符、證件登載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檢附資料如有偽變造或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4、本案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應徵者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5-7833441分機19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