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4~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 徵才機關: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資訊處理職系技士職缺1缺職務代理人)。
(三)職稱:約僱人員。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有效期間:公告日起至14日內。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薪資待遇:本案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依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發給),折合金額37,800 元。
工作項目 (一)資訊系統業務與資訊相關軟、硬體設備採購。
(二)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聯絡E-Mail ljc1112@cc.tpa.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聯絡E-Mail:ljc1112@cc.tpa.edu.tw。
(二) 聯絡電話:02-22307917 林先生。
(三) 報名方式:
1、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4月7日(公告之日起至14日內)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白處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 男性報名人員須附服役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方式:
1、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3、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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