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5-04-01

徵才機關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1
資格條件 (一)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且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耐心、細心、認真負責及良好溝通能力、高度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民政課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E-Mail nohaz1010@nt.huali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應徵: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採「線上應徵」,不接受紙本遞件,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採線上應徵者不予受理。
(二)相關資料傳送:
1、 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或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次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系統,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 請填寫附件簡歷冊及簡歷表,並於報名期間內以E-MAIL寄送至nohaz1010@nt.hualien.gov.tw,未寄送者以「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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