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0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26~2025-04-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資訊工程、資訊管理、電機工程等資電學院相關系所)。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資訊綜合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文件:
1.履歷表(應包含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有外國學歷者,請備妥中文譯本及認證相關證明文件)。
3.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將報名文件以A4格式依序置入信封,無需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於114年4月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資訊室洪先生收(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7035),報名文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2.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及視情況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未獲甄試或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五)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六)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七)僱用期限:自114年4月2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網頁編輯、商業軟體等。
(九)其他注意事項:1.科系需求:資訊工程、資訊管理、電機工程等資電學院相關系所。 2.服務績效不佳者,本局得以中途解僱。 3.自備機車以上交通工具尤佳。4.具備電腦維護與網頁修改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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