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2025-06-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5-20~2025-06-19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打字測驗:現場測試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四、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責任感、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者尤佳。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業務核備等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假日出勤。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聯絡E-Mail 10048814@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薪點:依據「114年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業務」實施計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辦理,月薪新臺幣29,7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計畫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 114年 6 月 1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疾病管制科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業務實施計畫業務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張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四)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進行甄選程序(甄選當日先進行電腦打字測驗,測驗結果符合標準後再予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原則不退還(如確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二)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潘先生,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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