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22~2023-06-12 |
資格條件 | 1.⼤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碩⼠以上畢業尤佳),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資格經銓敘有案⼈員。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4.具實驗室操作、動物試驗及實驗室認證經驗者尤佳。 5.具獸醫病理解剖及臨床診斷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動物用疫苗檢驗及檢驗技術研發 2.科技研究計畫研提及執行 3.動物試驗設施管理 4.辦理實驗室認證及實驗室資訊管理系統維護 5.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牧場21號)(設有員工宿舍) |
聯絡E-Mail | bitko@mail.nv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2年06⽉12⽇前進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前將學歷證書、公務⼈員考試及格證書、最近⼀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依序掃描為單⼀PDF檔案上傳。 2.應徵者由本分所先⾏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若有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恕不另⾏通知。 3.本次公開徵選,得視成績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4.聯絡人及電話:柯依廷037-584811轉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