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8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電腦操作,具資訊系統處理經驗及撰擬統計業務文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統計業務。 二、收容人統計資料建檔及公務統計報表編製。 三、統計資料提供、統計分析撰擬及圖表編製事項。 四、辦理統計調查。 五、兼辦該機關資訊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 |
聯絡E-Mail | Q3636@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90509-1140508),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處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803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