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1~2025-03-1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2.國內外大學以上交通運輸學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3.具辦理交通工程等經驗者尤佳。 4.工作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分區交通工程督導業務。 2.交通維持業務。 3.機車安全改善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公路局交通管理組(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聯絡E-Mail | yashu@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6.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