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本局得視甄選成績擇優酌增備取人員1名,其備取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喪失候補資格。)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24~2023-05-3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ODF等文書處理。 四、具水利土木工程相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辦水利工程及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
聯絡E-Mail | jwei@wra09.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提報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預定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土木工程科增列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約112年年底),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6,932元,如有調整,逕依最新之折合率計之)。 三、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檢附履歷表正本(含照片、簡要自述;如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請併附相關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證照或經驗證明文件等各1份,以上資料請在徵才上網期間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聯絡電話:03-8325103轉1121周先生。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