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約僱工友~2025-05-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30-270薪點,約新臺幣31,993元-37,557元(另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職稱 約僱工友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7~2025-05-14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原住民身分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經費支出審核。
(二)開立付款憑單、傳票及過帳。
(三)會計憑證整理。
(四)支援登記桌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
聯絡E-Mail ak856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認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5月14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遞補原公告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56982洽詢人事室吳小姐,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會計室宋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6986)。
備註:
(一)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
(二)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230薪點,約新臺幣31,993元),並依本局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0薪點。
(三)本職缺為控留本局專案工友職缺進用具原住民身分約僱人員,若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項工作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以有政府部門行政經驗者優先。
(五)請自備悠遊卡以利門禁設定。
(六)履歷表可不貼照片,惟面試時需檢附個人照片證件供面試人員進行身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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