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5-07~2025-05-16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5.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
| 工作項目 | 1.動物捕捉及收容工作 2.動物急難救助工作。 3.動物保護宣導及稽查。 4.協助動物醫療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或所屬其他單位,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工作時間:8:00~17:00(並需配合業務需求夜間或假日加班)。 |
| 聯絡E-Mail | 10015759@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處-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每月31,993元。 3.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