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15~2025-10-21 |
資格條件 | 一、具法律專業知識(大學法律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二、熟悉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技師懲戒委員會行政事務並兼辦技師懲戒案。 二、辦理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核發作業。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
聯絡E-Mail | dragon@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含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會技術處林明慧小姐收(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技術處5科約用人員職務」,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薪資:起薪37,080元整。 (三)請於114年10月21日前寄達(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與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連絡電話話:87897828林明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