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三等約僱人員(辦事員職代)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另得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02~2019-04-10 |
資格條件 |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並具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長經驗者。 (二)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08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止(約108年10月)。 (四) 上開職代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及戶政業務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備文件:檢附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檔並填列、親自簽名、附照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影本、相關經歷證明。 (二) 報名方式:以上資料請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逕寄或送達25152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 (三) 甄試: 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具櫃檯經驗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面試未到者視同棄權不予錄取。 (四) 備註: 1.本案為人員考試職缺期間之約僱人員,月薪27434元。 2.聯絡電話:(02)26232830分機2006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