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水利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7-16~2019-07-25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水利、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 普考、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水利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各款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水利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機關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及所轄各工區。 |
聯絡E-Mail | wra10009@wra10.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 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以上均影本)。請於108年7月26日前掛號郵寄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信封上請註應徵工程員)人事室李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應徵流程線上作業,請應徵人員務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0625.pdf)。 4.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5.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李小姐 02-89669870#2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