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03~2019-05-16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薦任第六職等水土保持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人員。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訂不得任用情事。 (三)大學(專)院校以上土木工程或水土保持相關科系畢業。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 (五)具工程監造經驗,有設計經驗尤佳。 (六)對工作熱忱負責、主動積極、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一)工務行政。 (二)水土保持工程監造。 (三)水庫邊坡及水土保持設施之檢查及維護。 (四)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自傳、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等影本。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08年5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林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若由非現職人員錄取,須依規定報經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後始得錄用。 (六)聯絡電話02-26664951,聯絡人: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