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徵求 臨時人員~2019-08-13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資訊工程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8-07~2019-08-13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役)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替代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二)應具專科以上學校,資訊、電子等相關科系畢業,取得畢業證書且具資訊相關工作資歷2年以上或非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而擔任資訊相關工作資歷6年以上(以上均須檢附資訊工作資歷證明文件)。
(三)具機房及網路管理與資訊安全等基本概念或經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用人機關之臨時人員: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用人機關首長(含執行署及臺北分署)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用人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三)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十年。
(四)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有效日期須為108年10月1日【含】以後)。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機關資訊安全環境檢查與監測、維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有效性之運作、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等業務。
二、機關全球資訊網中、英文網站;內部網站及Open Data平台之管理維護。
三、機房環境監控、網路連線狀況、伺服主機效能監控與管理、應用系統管理維護。
四、協助同仁電腦(含周邊)設備管理維護、軟體安裝、各項會議課程電腦相關媒體設備操作。
五、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組(科)室資訊相關業務。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法務部內湖聯合辦公大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試方式如簡章規定,意者請逕上行政執行署或臺北分署網站(https://www.tpk.moj.gov.tw) (https://www.tpy.moj.gov.tw)下載報名表及簡章。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5,000元。
三、報名期間:108年8月7日(星期三)公告時起至108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
四、請於規定期限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署(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7樓),或專人於本署上班時間(108年8月13日下午5時前)送至9樓秘書室總收發,收件人請書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秘書室」,並註記:「報名參加臨時人員甄選」。
五、考生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署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已寄送報名資料,不予退還。
(一)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二)簡要自傳表(請甄選報名人員簽章)。
(三)具結書。
(四)退伍令(替代役退役證明書)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五)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有效日期須為108年10月1日(含)以後)。
(七)前揭文件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六、聯絡電話:02-26336650;傳真:02-26336929;聯絡人:謝先生;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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