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通霄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12~2019-12-1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普通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土地登記案件審查、校對、地政相關業務及一般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12-2號 |
聯絡E-Mail | kc185050@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貼妥照片)、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歷次審定函(未銓審機關免附)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考績證明等(證件均請用影本),於108年12月16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12-2號(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37-757263分機302,張小姐。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登記課鍾課長037-757261轉101。 (二)資格符合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者不另通知。 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應徵者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落實環保政策。 (三)本次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候補1名,候補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