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徵求 稅務員~2019-12-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2-05~2019-12-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訓練)及格。
三、具有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中壢分局)
工作地址 中壢分局(32084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3樓)
聯絡E-Mail per105@tytax.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服務證
二、書面應徵: 108年12月10日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徐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也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以利後續作業。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四、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本職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市入口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ch/home.jsp?id=7&parentpath=0,1。
五、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625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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