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3-06~2018-03-23 |
資格條件 | ㄧ、大專以上商管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 |
工作項目 | ㄧ、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本職務屬職務代理人性職(育嬰留職停薪),預計自僱用之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或雇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以280薪點支薪(月薪約折合新台幣34,524元)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花蓮市府前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意者請檢具: (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 (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二、請於107年3月23日下班(17時30分)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後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四、聯絡方式:03-8226556,會計室:蘇凰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