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09~2018-03-20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電腦基本能力。 |
工作項目 | 物品管理、單一窗口及金融帳戶查詢作業、動產及不動產查封管理(車輛鑰匙、行照、保管庫、封條、拍定證明及查封公告等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 |
聯絡E-Mail | stonecold@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7年03月20日前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分署秘書室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相關影本。 5.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三)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錄取人員若為非超額人員,請於通知送達次日起十日內檢送機關同意書至本分署;逾期未繳交者視為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http://www.ksy.moj.gov.tw/電子公布欄/最新消息)下載空白履歷表、同意書、甄選簡章等文件填寫。 (五)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承辦人:陳辦事員,電話:(07)235-8855分機219 傳真:(07)236-7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