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18-03-09

徵才機關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8-03-05~2018-03-09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4職至第5職等公務人員「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備一般民政相關經驗及熟客語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村里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ㄧ)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3月9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A4影印依序排列裝訂),郵寄「苗栗縣銅鑼鄉公所人事室」(地址: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村幹事」,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定107年7月補實。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037-982130分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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