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26~2019-12-31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或委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併同「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任用陞遷項下載),於108年12月31日前,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至澎湖縣政府人事處報名,本處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9274400轉348 高小姐或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