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辦事員~2018-06-12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6-05~2018-06-12
資格條件 下列各項條件須同時具備。
1. 具委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內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10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檢附詳實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註明日間可聯絡之電話)、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內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障手冊,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英語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以上請用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影印(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等字樣及蓋章),連同具結書、報名表各一份(請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finance2.kcg.gov.tw),於徵才期間內註明應徵職務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局人事室收(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人:唐小姐 電話:(07)3368333轉2502
二、注意事項:
(一)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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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經甄選遴用之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列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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