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職務編號:A600070)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6-06~2018-06-19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學校獸醫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並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能配合假日及夜間出勤及能開手排捕犬車者佳。 2.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各項動物福利、寵物登記、動物醫院、寵物業者、收容所及犬貓節育手術等。 2.防範動物傳染病及協助防檢疫等業務。 3.其他上級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及本縣18鄉鎮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無訛並蓋私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附照片)。 2.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 (請自行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公布欄-機關徵才處下載)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獸醫師證書影本。 4.獸醫師執業執照影本(正反面影本)及執業獸醫師2年以上「成績優良」證明文件(優良證明時間需與獸醫師執業區間吻合)。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6.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7.手牌駕照(無則免付)。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技佐職缺」及聯絡電話,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郵寄,107年6月19日(含)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360苗栗縣苗栗市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聯絡電話:(037)320049分機102)。 逾期不受理,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如未附回郵信封恕不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錄取者電話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者放棄切結後,由備取者遞補);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