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05~2026-03-20 |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所或其他與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前述所稱「相關系所」,參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6、7條規定,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即民法、刑法、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等科目在12個學分以上者(任1科採計學分最多以6學分為限)。 二、男女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四、具有土木、建築、工程、財經等專長或從事司法實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8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收件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115年第1次儲備法官助理甄試』字樣。 四、簡章備索:請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 (一)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本院網址:http://tyd.judicial.gov.tw/ 五、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53馬先生。 六、錄取名額: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按民刑事考試成績及專長經歷通知進用。錄取人員如於本院再次舉辦同類型考試榜示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候用資格自前開放榜日起算一年內仍屬有效,惟屆期如仍無法到職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另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