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徵求 法官助理~2026-03-20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3-05~2026-03-20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所或其他與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前述所稱「相關系所」,參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6、7條規定,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即民法、刑法、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等科目在12個學分以上者(任1科採計學分最多以6學分為限)。
二、男女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四、具有土木、建築、工程、財經等專長或從事司法實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收件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115年第1次儲備法官助理甄試』字樣。
四、簡章備索:請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
(一)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本院網址:http://tyd.judicial.gov.tw/
五、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53馬先生。
六、錄取名額: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按民刑事考試成績及專長經歷通知進用。錄取人員如於本院再次舉辦同類型考試榜示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候用資格自前開放榜日起算一年內仍屬有效,惟屆期如仍無法到職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另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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