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資位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9~2025-12-26 |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處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
| 工作項目 | 1.駕駛各類型車輛(如:資源回收車、抓斗車、鏟裝機、挖掘機等)進行環境清潔、美化及整頓等相關工作等相關工作。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5年12月31日止;惟僱用期間如經費來源不足時,應隨時無條件解僱。 |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
| 聯絡E-Mail | eco221989@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簡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上開影本資料,均請加蓋私章及註明「與正本相符」,以示確認。 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4)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5)汽、機車駕照、大客(貨)車駕照。 (6)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證照(書)或鏟裝車操作證照(書)。 2.聯絡電話:089-221999#105 承辦人:湯宗仁 3.收 件 人: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湯宗仁先生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525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註: 1.本職缺為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約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 2.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主動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5.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6.本次徵才得視成績依甄選名次酌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7.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另補行規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