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05~2020-03-11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
工作項目 | 1.核心業務:求職求才登記、開發職缺、就業媒合、職業介紹、就業服務諮詢。 2.非核心業務:視服務對象特性之實際就業服務需要,推動其他相關就業服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八德、大園、楊梅就業服務臺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首頁下載),於報名表首頁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非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首頁所下載報名表格式不予受理) (二)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附居留證影本者須可看出具合法工作資格)。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國外畢業證書需先經過駐外辦事處查驗)。 (四)服務證明書或其他可證明工作年資之證明文件。(以所附證明文件審認年資,未附者不予計入,另勞動部勞勞工保險局保險異動明細表不予計入) (五)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2年以上。 (六)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時間:109年3月5日(星期四)起至109年3月11日(星期三)止,報名文件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就業促進課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 三、薪資待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薪資進階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初次僱用人員敘薪: (一)專科:30,415元。 (二)大學:32,480元。 (三)碩士:37,135元。 四、衡其工作經驗曾擔任相關工作之性質及內容,應可勝任就業服務業務者。 五、考試甄選: (一)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二)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六、正取3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6名,自徵才結果公告日(含)起依序候補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就業促進課葉小姐(來電時請確實指名課室),電話:03-3322101#8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