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04~2021-03-19 |
資格條件 | (一) 限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工作項目 | 協助本會首長(副首長)辦公室公文傳遞、會議室管理或其他調派、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 |
聯絡E-Mail | wchsu@nd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秘書室呂玉棉小姐收。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 1.甄選履歷表1份、2.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1份(未檢附者可於本會面試合格通知日起7日內繳交,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為不合格)、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三、期限:民國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者恕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會工友甄選簡章及空白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索取(yumian@ndc.gov.tw)。 備註: 1.本職缺依據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給薪,普通工友最高支年功餉二級150薪點,含專業加給折合新台幣31,895元整。 2.依工友管理要點第15點規定,原機關技術工友經移撥為本會普通工友者,應維持其原支技術工友工餉及專業加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