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1-10-01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9-24~2021-10-01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 大學 以上學校 具理工相關 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相關詳情請參閱本處網站https://www.doli.taichung.gov.tw/832713/832743/832759/2598012/post
工作項目 辦理本處勞動檢查、宣導、輔導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10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文件及簡要自傳,以掛號郵寄至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危險性機械設備科姜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2.本職缺為約僱職務代理人支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1,175元。
3.相關詳情請參閱本處網站https://www.doli.taichung.gov.tw/832713/832743/832759/259801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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